问答详情

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分公司自己签署的所有合同?

合同纠纷 2022-04-30 0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候,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合同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来承担
  • 总公司和分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如下:
    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二、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可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自行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分公司自己签订的合同,总公司需要全部承担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