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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曾经有吸毒使,被刑政拘留15天,请问可以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吗?

综合法律 2018-12-20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单纯的吸毒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2、吸毒记录终生不会销毁。
    3、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相关法规规定:
      《戒毒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当地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例如江苏省规定)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对因应聘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从事该职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作出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等从业限制规定的,依法予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公证机构和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 如果已经犯罪了是不可以开无罪证明的,但是由于是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他的犯罪事实是属于保密的,不得向单位或个人透漏的。根据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拒绝参加社区戒毒的,可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n  相关法律规定:n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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