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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房租是一个月800,半年一付4800元。交了2000元的押金,违约金是2000元。现在做了二个月没什么生意不想租了,合同中没写预付房租需退或不退,给房东说了我承担违约责任,把剩余房租退给我。他说不退。叫我去问清楚了来,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而且也不让转让转租,给房东说了我承担违约责任,把剩余房租退给我。他说不退。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2-18 1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8、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9、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11、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12、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13、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14、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以上是我对约定提前退租不退房租法律允许吗问题的回复。
  • 首先先和房东商量是否可退押金。虽然房东大都不会退押金,但也要试一试,可能会遇到好的房东,体谅你的难处,爽快的退给你押金也是有的。另一方面,也是知会房东一声你不再继续住了,租金不再向你要了。
    通过转租向租房的人收取押金。这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房东不愿退押金,合同不到期,自然房东也没有错,这就需要你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或者找房产中介把房租出去,还能减少点损失。
    通过转租,想要从续租的人那里拿到押金要提前和租房的人说清楚。把租房合同以及押金证明这些和房东签订的文件拿出来。通过租房人的确认后,再和续租的人谈谈,要求对方先把押金给你,你再写给对方开一个押金证明,或者把原有的押金证明签一下你的名字,注明以后房东退押金的时候直接退给租房的人。

  • 一、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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