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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有没有法律约束力。我在领结婚证之前出钱帮丈夫买个一辆12000的小车,现在要离婚了,我能否要回我出的钱,或者这辆车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事实婚姻有没有法律约束力。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5-08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是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一方有对对方遗产的继承权。
    但是不是事实婚姻,要看具体情况,按规定,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一起共同生活、且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如果是此后的”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的,法律不认可 ,也就没有法定继承权。
    不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走法定继承时,一方不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但如果另一方在生前留下有效遗嘱指定让其继承,可以继承。
  •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如果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书,那当然你们必须让对方相信你们是夫妻,或者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婚姻登记处也会帮助你们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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