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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道路上,我们对向行驶,对方无证驾驶摩托车,没有带安全帽,摩托车也超宽,也超速,我们证件齐全,保险也齐全,正常行驶,也避让了对方车辆,对方摩托车超宽刮到了我们车,速度太快停不下来,摔断了一根肋骨,两根肋骨有损伤

交警最开始说我们是60%的责任,对方交警大队有关系,现在我们又成了70%的责任,这个对于我们有没有什么影响?

另外对方医院也有关系,就医生诊断一周左右就可以出院,后期休养十天半个月就没什么问题了,现在对方已经在医院住了快半个月了,保险公司去看他,也没看到人,只看到桌子上有酒瓶,对方本来因为抽烟就一直咳嗽,现在看病当中,也在看这个,现在病例上也没有写是交通事故,估计是想保险公司报一遍,在到农村医疗报一遍,对于这一情况,应该怎么办?对于我们有没有什么影响?能不能改成交通事故?对于看除交通事故引起的其他病,我们可不可以不管?

在调解期间,明明医院只看了两三千块,给我们就说是五六千,七八千,对方儿子多次打电话委婉的说因为交通事故,对方要死了的话,找我们要钱,每次开口都比看病的费用高两三千,我们打电话,录音了得,对于这一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对方无证驾驶摩托车,

另外对方医院也有关系,能不能改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9-05-13 0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先走交通事故索赔,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由对方赔偿或者走工伤赔偿程序。工伤鉴定时效是一年,不要错过了鉴定时间。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除医都疗费外,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互不影响。
  • 可以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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