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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租的房子,押一付一,签的合同是一年的(房东是二房东,他说不想租了可以转租,很好转的,不可能一个月都转不出去)于是我就签了合同。现在我不想继续住下去了。他说我们自己转租出去之后要给他半个月房租的转租费,他帮我们转租出去也要给他转租费,除非我们转租的价格高了,就不用转租费。(可是现在他一直也没带人来看房,而且我自己也转租不出去),请我他这么做合理吗,我怎么才能成功退掉这个房子,跳出这个坑我在南京租的房子,而且我自己也转租不出去)请我他这么做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5-27 0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发包人在与承租人签订门市出租合同期间,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是不能将门市擅自转租给他人的;你说的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私下将门市转让给你,现又得不到发包人的追认,那你只能找转租给你的人要求退还转让金及承担相应的损失;若转租人与你耍赖,又协商不成,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转租人了。若你所述情况真实,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 可以转租,前提是经过出租人同意.参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可以再转租的,转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转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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