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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休了四个月产假?公司规定产假薪资照发?最后和生育津贴比?多退少补。我产假工资总计25000,生育津贴27000,应补我2000。但公司人力把春节发的年终奖也算在工资总额里了?,这样算?工资总额就是3W,大于生育津贴2万7,就不用补给我钱了。请问把年终奖算上合理吗我产假工资总计25000,生育津贴27000,请问把年终奖算上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3-18 1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休产假时公司里是没有工资的,社险办有补助,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 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
    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产假是3个月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
  • 你好,年终奖金纳税计算应该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适用税率由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确定,此方法全年只可采用一次。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地域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 — (3500 — 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应该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适用税率由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确定,此方法全年只可采用一次。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地域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 — (3500 — 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 【生育保险 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产假98天,另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一、关于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另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可以延长产假,具体延长的天数,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二、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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