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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雇主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工人可以获得补偿。如果他在公司工作不到半年,他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半个月的工资是指税前还是税后?问题补充:我从3月份开始工作,6月份成为正式员工,税前工资6000元。现在,由于业务需要,公司解散了我工作的整个部门。我最多能得到多少补偿,补偿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哪一章和哪一条计算的?

劳动纠纷 2022-05-08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这里的应得工资,是指未扣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
    而实发工资是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者应发的工资
  •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平均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的,而应得工资中自然也就是尚未扣税的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计税前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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