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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深圳的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多。由于工作繁忙,公司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有好几份工作。老板还没有和我签合同。上个月26日,我本应该休息的,但我有空的时候去了公司。下午5点多我准备离开公司。当我出去时,我被公司的玻璃门割伤,缝了7针。脚钥匙的一半坏了。我已经两个月不能走路了,这是工伤吗?你能要求赔偿吗?公司的玻璃门刺伤了我的喇叭,我的铁皮也竖起了。

劳动纠纷 2022-12-25 23: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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