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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是公司合同工,快到退休年龄,合同没到期,单位不给我交社保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09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去世者,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另外,社保会根据当时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对于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首先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其次,92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要满10年,92年底之后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会保险的额年限应该满15年。
    再次从事高空作物或是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从事井下作物以及高温工作满9年,从事其他危险作业满8年的最后还要经过社保局的审批通过才可以办理退休。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 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两年,借款合同还有效,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
    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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