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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8点40,骑自行车上班过程中,在绿灯直行时,被一辆右拐的汽车撞到自行车,自行车撞坏,人当时没有异常反应,没有外伤,当时报了警。两天后,被撞人右手腕疼,无法拿东西,去医院检测说是右手肌腱损伤,需要理疗恢复。现在现状是:(1)交警部门还没有给责任认定的说法;(2)汽车车主认为被撞人右手手腕受伤,不能证明和撞车有关系,所以不认这个责任。请问下现在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多谢。被撞人右手腕疼,汽车车主认为被撞人右手手腕受伤,请问下现在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1-31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车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有全险(一般指投保了交强险、第三都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的,如何处理和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责任。  
    2、对于行人的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  超过部分再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也可以由机动车方先行赔付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对于车辆的损失,应按事故责任由机动车方和行人进行分担。机动车方承担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在车损险内进行赔偿。  
    4、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撞坏的,可以依照湘桂规定进行理赔,一般商业险的主险就包括车身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单方的车身损失险发生事故后一定要有现场,否则保险公司会认为是双方事故,已经私了,态度差的,会不给查勘,态度好的,查勘了,按无现场赔70%

  •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汽车,撞,人,处理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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