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但是这边司法局不接收我,让我回老家报到

刑事辩护 2018-12-28 18: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盗窃有几种情况是 可以的,1 初犯盗窃次数一次,案值较小
    2在作案过程中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3有立功表现,
    关键是初犯,再就是量刑再三年以下包括三年,罚金必须交,女人在哺乳期也可以监外执行
  • 盗窃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具体还要看该案件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的条件。要是符合缓刑条件的话,那么就会在判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缓刑。否则的话,就不会同时适用缓刑。
    (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5)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6)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 缓刑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所监管。缓刑期间必须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不可能长期外出!如因工作变动,可以申请居住地变更,由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2.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5.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6.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