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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2014年4月7日上班的,到现在所在的公司没有给我一分钱的社保,前段时间公司有个人辞职了,也是没有缴纳社保的,那人在公司拿了二万多的赔偿金,公司的老板怕我们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再次出现类似情况,逼迫我们签个人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请问签这个协议生效吗?不签就开除,如果开除我可不可以拿到没给我缴纳社保的钱?

劳动纠纷 2018-12-30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保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即是指: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其具体的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针对部分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现象,《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管是私企、国企,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以法的刚性保障职工权益。
      “这部法律的全面实施,将社保制度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律形式保障百姓的社保权益。”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社会一直非常关注一些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等客观原因,没有能力缴纳,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
      今后,若企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可以说,《社会保险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 没有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赔偿损失。要求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应该是两项:
    一、未与你签订合同
    二、企业未给你缴纳社保
    一、未与你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并且你和单位成立无固定期合同
    二、企业未给你缴纳社保
    可要求企业把你进公司那天起的保险全部依法缴纳,注意,不可以折成钱给你的,如果折成钱给你,法律不认的,必须要缴纳到社保局
  •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公司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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