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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年6月份,我在房东的同意下在上家手上出了一定转让费转让了一家商铺做美发店,因为合同是一年一签,然后美发店本身就是长久生意,在了解到房租的涨幅和房租租金以及确定了来年可以续租的情况下,我们口头协议完成了这次转让事宜.一年后,就是今年9月1日房租快到期,房东突然加租,且超出了当初口头协议涨幅的3倍,因为房租问题,房东一气之下,在一个月之前告知房租到期后不再续租并强制搬离,那么这样的话,我的转让费和装修费,还有我这一年来顾客办的会员卡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我觉得是无良房东直接造成的后果,我该如何保护自已的权益,求好心人帮帮忙!真心感谢

合同纠纷 2018-12-24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目前你们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关系。再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你作为承租人,完全可以随时解除该不定期租赁合同,只需要付你实际上租住这段时间的租金。如果该半月租金是你实际租住所产生的房租,你是要给他的,但如果该半月租金是另外给他的(例如所谓扣押金等等带有合同违约惩罚性条款的)那是不行的,因为后一不定期租赁合同没此规定。
  •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1.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 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 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 首先要提交最基本的能够证明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然后你的工资数额等其他项目举证责任就转到单位身上,由单位举证证明。
    基本上口头协议都要以这种方式讨薪,但你一定要有基本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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