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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四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缴纳社保。昨天刚通过快递形式递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到总部,(快递预计今天下午才会签收)(本人在分公司上班),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结果今天就委托第三方社保代办公司让我过去补交社保。?问题:1、是否可拒绝补交社保,因为昨天已经发送解除通知了,下午会总部人力会收到通知。如果拒绝是否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2、因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已经发出去了,如果这时候去第三方那里办理社保对我仲裁是否会有不利?

劳动纠纷 2018-12-20 2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维权,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可能不仅仅是拖欠的工资。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⑷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⑸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⑹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有加班费请求的,应列明是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以及加班的具体时间、加班天数或小时数、加班费具体金额。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1、除工伤待遇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是由母公司分立出去的公司,因此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并且分公司要在属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话,需要总公司写授权委托书 ,方可进行缴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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