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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名下有一套房子,贷款未还完,现在买第二套房子,用的我老公的名字,上面写着单独所有,我老公说因为我有一套房子了,所以上面不能写我的名字,是真的吗?他是不是骗我我名下有一套房子,贷款未还完,现在买第二套房子,我老公说因为我有一套房子了,是不是骗我

离婚 2019-02-11 1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房价的40%;贷款金额最多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所有贷款次数加起来的贷款总额不能大于20万元。  申请时带齐材料  同时,办理贷款的市民贷款时,一定得带齐材料。
      记者了解到,贷款材料主要有: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复印2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复印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2-8页、15页,复印1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1份)、契税完税凭证(复印1份)。
      特别提醒的是,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如果您未婚或单身,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或单身证明。  除了提供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外,您还须提供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如存折、银行卡)作为委托扣款账户。
  • 第二套房交税只是影响契税的缴纳,如果第二套房面积为90平以下,那么减按1%缴纳,如果第二套房90平以上,那么减按2%缴纳,其他费用如下: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 婚后想要个人贷款买房最重要的就是进行产权的明确划分,买房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根据《婚姻法》有关条款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产权证虽只是一方名字,但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所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这个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无关的。
    1.婚后购买,无论产权证怎么记载,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记在父母的名下,并且一起生活的话,而各个成员又都出了相应份额,可看做家庭共有财产,若无共同出了相应份额的证据,则认定为父母房产。
    3.如果父母仙逝,房产所有权(认定归父母所有)算作遗产,根据继承法继承,若非父母明确表明指由一方继承,则继承来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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