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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以前离婚了,我这次补办身份证但是我爸不给我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7 02: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口本丢了很简单的,
    拿着你的身份证,最好是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
    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可能是需要工本费六块钱,还是十二块。
    最多不超过12块。
    你可以先查询你所在派出所户籍室的电话咨询一下需要什么,准备好材料之后,直接去当场就可以拿到。
  • 离婚后补办身份证需要哪些手续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 离婚后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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