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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兄弟姐妹4人,爷爷随父亲生活。80年代父亲出资购买房屋,当时户口本就一个,所以产权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后期拆迁

过程中父亲再次出资,还原营业房一套A,住宅一套B。除父亲外,其余二人知道是父亲购买房产,放弃继承权。但有一人提出要分

房产。营业房A原来已办证(父亲名字),但后期打官司被撤消,住宅一直没有房产证。还有住宅后期又拆迁,需要明年才能交付。

???现以通过协商给对方一定现金,对方配合办房产证。

问题是:

1.营业房A,是不是通过公证直接办理,恢复原来房产证。

2.住宅B,因为拆迁,所以怕一次性给对方现金后,对方不再配合办理房产证.但根据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是不是不需要办理公证,只要有协议就可以办理房产证。

继承 2018-12-23 2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办理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房产转让协议签订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可以毋须公证。不过公证的证明效力最强;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
  • 房屋买卖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通常情况下,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需要下列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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