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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問一下我到别人那租了一个厂房,但是他也是到别人那是租的,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提供他跟别人的租赁合同,,那我跟他的租赁有效吗?我想問一下我到别人那租了一个厂房,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提供他跟别人的租赁合同,那我跟他的租赁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9-03-09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1、单位安排过专项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过损害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情况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提出离职,克扣工资都是违法的,如果个人有精力的话而且克扣工资数额较大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让公司支付。
  • 关于厂房出租合同,内容应包括:
    1.厂房的基本信息
    包括地址、产权信息、面积、附属物的约定。
    2.费用部分。
    (1)租金。租金的计算(每天每平米多少钱)、租金的支付。
    (2)物业费。物业费由谁承担,如何计算,应在何时支付。
    若承租人自行支付物业费,则其延迟支付需承担什么责任。
    (3)保证金
    包括一般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何时支付、何时归还。
    (4)水电费
    支付方式;水电费单据及支付凭证的保存。
    3.合同履行
    (1)何时交房,如何视为移交(移交钥匙、移交确认书)。
    (2)装修
    承租人装修应当向出租人提交装修图纸,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然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若其装修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失,则责任由其承担。
    出租人有权派代表进行监工。
    装修免租期的确定。
    (3)租期内对厂房及附属设施的修缮责任约定。
    (4)到期后,承租人是否有责任对厂房进行恢复,是否不进行恢复就需要扣除保证金。
    (5)公司注册。若承租人需要进行注册的,出租人需要进行审核其经营范围,后需要配合进行注册。
  •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
    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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