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网上看见上海平安普惠小额贷款公司,就贷款3万,个人资料也发给他们了合同也欠了还按了手印?我在网上看见上海平安普惠小额贷款公司,就贷款3万,个人资料也发给他们了合同也欠了还按了手印,叫我打3千块钱说是保险费,合同里也有这条,一开始没看见,现在怕是骗子,不想打钱他们,会不会起诉我

抵押担保 2018-12-25 1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办理小额分期贷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六点:
    1、尽量选择银行办理分期付款,银行有相对成熟的分期服务,费用都是透明可查询的;
    2、仔细阅读合同,分期费率为多少,每月需还款多少,最终需还款多少,有没有远超手机的价格。
    3、核对好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有没有不易察觉的高额服务费、手续费等。
    4、如期间未及时还款,逾期利息为多少。如提前还清所有款项或取消协议,有没有高额的违约金。
    5、保存好消费凭证、分期付款合同、还款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反映。
    6、如果产生纠纷,切不可拒绝还款,不但会产生逾期利息,也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最后得不偿失。
  • 网上贷款合同的违约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因贷款方已按合同约定把钱借出,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故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借款方必须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