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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祸出事然后法院调解现在有一个事情不明白,医药费肇事车主垫付了2万块钱,我承担20%的责任,保险公司赔偿是7万,这个7万还有退2万给车主,那现在是(7万-2万)*80%还是7万*80%-2万?我车祸出事然后法院调解现在有一个事情不明白,保险公司赔偿是7万,还是7万*80%-2万?

保险纠纷 2019-05-13 1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跑保险公司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职责法》第五十三条限定:机动车行驶人发生交通意外后逃跑,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花费的,由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组织有权向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要确定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首先要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保险是由投保人投保的,也即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另,机动车上路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损失11万元系不分责任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按5:5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按4:6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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