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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欠条是2009年,现在对方起诉,算诉讼时效吗?欠条上没写的具体还款日期

诉讼 2019-01-03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说到欠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点要格外留心这个诉讼时效问题,要是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对自身来讲是不利的。那究竟2016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几年写欠条的时候最好是约定还款日期,以免以后发生什么争议,出于朋友或亲戚的立场又不好意思要求还钱。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的两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你所谓的欠条的期限是你怕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吧,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如果你在这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就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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