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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两者都已经去世,法律上,出嫁的女儿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均等,但儿子指女儿已经出嫁,所以儿子本人要求分得较多的遗产,自父亲死后,母亲是自己一人居住,儿子没有和母亲居住在一起,女儿虽然已经出嫁但定期会回母亲居住的家探望母亲并拿钱给母亲,而母亲生前向女儿说过儿子偶然到母亲的家竟然是偷走母亲的东西。在母亲去世后,现在儿子表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因为女儿已经出嫁且远嫁于外地所以儿子表示自己在法律上一定可以取得较多遗产,但是儿子并没有和他父母住在一起,更没有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儿子的回家不过是回家偷东西,相反,女儿虽已出嫁但却会回母亲居住的家探望母亲并拿钱给母亲,所以请问按上述的情况,遗产分配会是如何?出嫁的女儿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均等,但是儿子并没有和他父母住在一起,请问按上述的情况,遗产分配会是如何?

继承 2019-01-26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有没有继承权,首先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儿子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如果父母年事已高,而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 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如果继承人得到该遗产不是依照遗嘱办理的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异时候需要离异双方平分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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