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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立面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收回房屋,不续签合同,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5-23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不想再继续续签合同,不愿续签的那一方应当提前向对方告知并约定后续交接事宜;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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