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山东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叔叔打算把房子转移给侄子,是赠与好,还是买卖好,还是继承好?

继承 2019-01-08 1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办理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住房。
    办理赠与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子女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双方一起到住房本地公证处,办理赠与住房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赠与过户手续。缴纳全额契税3%,手续费几百元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就可以办理子女名义房产证。
    馨窝网提醒有地方规定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省去公证费。但是需要审核受赠人资质,要求受赠人有住房所在地购房资质,才可以办理办理赠与过户。以住房所在地具体规定为准。
  •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为宅基地不是农民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继承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房产证赠与手续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