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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我在商店扭伤了脚踝,胶卷上有一条裂缝。公司老板损失了1000元。如果还不够,我们以后再讨论。在家里培养期间,老板以我的名义私下向公司的员工和股东捐款。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我去公司还工作服。经理告诉我,员工捐赠的钱分配得很好,员工捐赠的钱给了我,股东捐赠的钱如果不在公司工作就不能作为储备基金,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2-05-24 1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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