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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外部架子工。3月份,我们同意为主要工人支付每小时24元的工资。在路上,工人们要求加薪。老板不同意,所以我们同意付240元9小时的工资。11月底至12月底,第一批工人没有为了生活费去上班,但老板不让他们去上班。在计算工资时,每个人都按每天20元的工资计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5-24 2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班工资规定和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
  • 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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