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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9天前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吃过晚饭。大约10个朋友在唱歌时被我的一个女同学打电话给我和我的男同学。我的左耳有一个4厘米的伤口,缝了14针。当时我们报警了。前天下午,我们在伤残鉴定中花费了12000医疗费用。对方应该赔偿我们多少医疗费用?这是合理的。

损害赔偿 2022-05-25 0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遭受人身损害的要求赔偿医疗费用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伤残的还必须要有相关的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相关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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