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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我老公城镇户口,我是农村户口,结婚后户口能留在娘家吗?能享受土地确权及土地补贴政策吗?请帮我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2-21 06: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其“长久”到底是多久,是《承包法》规定的30年,还是更长时间?多年来,农民一直希望予以明确,但此次《意见》仍未明确,这就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为期限的长短必定会引发农户对“到户到地”的不同期待。承包期限越长,农民对承包地的面积、质量、区位的要求越多、矛盾越多、难度越大;期限越短则矛盾少、难度小。笔者认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仍应以《承包法》为依归,即以《承包法》实施的2003年1月1日为起点,30年不变。
    30年到期以后,“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已进入后期阶段,人们自有解决土地制度的智慧。
  • 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
    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来房屋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了,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征收时,只赔偿房屋的基本拆迁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
    (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 如果在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农民在家庭进入城市之前,进入非农户口,土地将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无法恢复的。如果农民是家庭迁至小城镇,并保留土地承包权,可以办理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与土地所有权有关。
    现在有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他们的孩子上学,就业和其他问题会从农村地区考虑,怎么做呢?事实上,现在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确是正确的根据相关规则的两轮土地承包,土地所有权是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个体单位土地所有权之前,如果一个孩子进入帐户进入城市,为非农业账户,土地所有权是依照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是正确的注册家庭,但孩子们不登记的范围是正确的,如果帐户的其他成员死后,土地将农村集体组织恢复,他们的孩子不能继承他们承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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