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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人防车位的问题。目前开发商要将地下人防车位一次性签长期租赁合同转移使用权给我。查了相关法律,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下人防车位使用权长租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但目前好像武汉在准备修订物业条例,拟规定人防车位以后不允许长租,要一年一签。江苏的规定就是最长签三年租赁合同。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和开发商在法规修改前签的协议,是否不受法规限制,长期使用权仍然有效?2在1成立的基础上,如果法规修改的几年后我想把车位租赁合同转让他人时,是否此时要受车位不得长租的限制?3如果受限只能一年一租,我能否通过变卖汽车或其他物品送车位使用权的方式规避?谢谢!是否不受法规限制,我想把车位租赁合同转让他人时,是否此时要受车位不得长租的限制?

劳动纠纷 2019-03-03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前汽车租凭合同需要的证件:关于不一样性质的公司或自己,需求的证件有所区别,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一、企事业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信息卡
    2、单位介绍信
    3、合同章或公章
    4、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驾驭证
    二、私营、集体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信息卡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
    3、单位介绍信
    4、合同章或公章
    5、承租方经办人户口簿、身份证及驾驭证
    三、港、澳、台同胞及海内外来宾:
    1、返乡证或护照
    2、世界驾驭执照
    3、 需担保人,且担保人有必要有合理工作
    四、居民:
    1、 自己户口簿、身份证及驾驭执照
    2、 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
    3、市居民及其担保人有必要有合理工作,担保人有必要对错直系亲属 注:需求用到的证件通常均为原件。各个公司对租车驾驭员的驾龄都有约束。
  • 设备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①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②租赁设备的数量和质量;
    ③租赁设备的用途;
    ④租赁期限;
    ⑤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⑥如设备在异地,应约定设备的运输、拆卸、安装等事项及相关费用;
    ⑦如需出租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约定具体的时间和费用;
    ⑧租赁期间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一般由出租方负责,也可另行约定;
    ⑨违约责任;
    ⑩争议的解决方式,一般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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