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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我爸开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发现前方,有一个大挂车在路边非法停着没有任何标志,就在车后放着树枝子。然后确认大挂车不动就超车过去了,正在超车道超车的时候,,就这时候一辆轿车从后面过来了,速度大概高达180

迈,然后小车等到看见前面的挂车后面放着树枝子,踩刹车的时候已经晚了,停不下来了,结果小车猛的一刹车,车就漂移一下子撞到非法停靠的大挂,铁板都撞碎了,副驾驶里面的女人就撞死了。交警说我爸是正常行驶。 我现在就特别害怕,我怕我爸爸出什么事,再被人讹上。请专业律师为我解答我爸爸到底需不需要负责,赔偿的话,大概占总的百分之几

继承 2018-12-20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以后,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报警,交警定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赔偿按实际损失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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