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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在合同期间内(我正常交房租,未违约),我因故需要搬出,经协商房东同意转租,房东转租后,重新与新租户签订了合同,但是以各种理由扣除我已经交过的3个月房租,不给我退还。钱不多,主要是看不过这种流氓行为。

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惩治类似房东的流氓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是否有立案、胜诉的可能性。

我的合同还在有效期内,新租户的合同已经拍照留证。

合同纠纷 2018-12-30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和上一个租户签订的是房屋的租赁合同,而且是房屋的转租合同。按照法律的规定,租客在对房屋进行转租的时候必须要获得房东的同意,没有获得房东同意的属于非法转租。您和租客在没有获得房东同意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属于违约。
    因为违约的前提是您和对方之间存在合同有效的合同,您和对方签订的合同因为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所以是无效的。因为房客未经房东同意擅自与您签订了转租合同,那么房东随时有权要求与房客解除租赁合同,作为房屋的主人,房东也有权随时要求您搬离房屋,这对您的权利非常不利。
    当然这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租户虽然一开始租赁房屋时没有获得房东同意,但是房东后来知道了房子被转租的事实并且在六个月内没有表示反对的,那么您和租户签订的合同因为房东的默认而有效。
    这时候房东就不能随意要求您搬离房屋。
  • 以下称: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租客为承租人 首先,转租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视为非法转租,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你所受到的损失也只能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如果承租方是经过出租方同意进行合法的转租,那么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具体权利义务要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或者授权,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至于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要看你是否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 或者是否达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广州市旅业房租发票交多少点的税,  
    一、广州市旅业房租发票交多少点的税  旅游业没有房租发票。  怎么开房租发票:  
    1、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房租发票税率:  
    1、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  
    2、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二、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的应缴纳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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