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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厂搬迁,更改工厂名称和法人,如果老员工不想去,是否可以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6-02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不一定有赔偿。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者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 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样是不合理的,企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下面为您讲解一下工厂搬迁员工赔偿标准,供大家学习参考
  • 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那么员工不想去的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方违约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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