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划拨转出让的意思是什么?我是农村住宅,给卖家买来时,卖家也是在上一任卖家手里出让所得,国有土地证尚在有效期内,但是我去土管所办理过户时,他们说是划拨转出让,交了一笔出让金,且要求前后公证两次,缴两次费,后来测量图纸,又测量了两次,样样税款缴清,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现在说图纸没有来,又要求我们为第二次测量缴,我主要有以下几个疑问:

①划拨转出让具体指什么?甲出让给乙,已办全手续,乙后来又出让给丙,这能叫做划拨转出让吗?一直只是一般农村住房,丙还需要缴纳出让金吗,前后大概27年!国有土地证在有效期内出让需要缴纳出让金吗?

②要求两次公证,两次缴费,是否合理?

③政府自己请的测量公司,为什么要求测量2次,且欲两次收费,后面沟通好第二次不缴费,又以第二次测量的新图纸是由另一个测量公司测量一直没送来为由一直推脱办理是否合理?

④老百姓面对这种事,可以有那些途径救济?信访办?

情况紧急,感谢帮助!

房产纠纷 2018-12-27 1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常见的土地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因土地出让合同的效力引发的纠纷。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2005年8月1日以后仍以各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2、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价的,则该价格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未办妥土地征用或农转用手续的集体土地非法出让,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会因为出让标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选择引发的纠纷。
    2002年7月1日之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必须按招标、挂牌、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的,而仍然采用协议的方式出让的,任何潜在的用地者都可以提出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三、因不公平竞买行为引发的纠纷。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证转个人使用权  在城区,现在没有国土证?如果是的话属于历史用地补办的情况,要先去所辖的国土所填表,然后经居委会同意,国土所测量出地籍调查表,再到规划局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将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可。注意,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一、政府划拨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证要怎么样办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