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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的信用卡透支39000逾期一年我也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办

银行 2019-03-13 0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商账催收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是不完整的社会化信用体系。问题的关键是商账催收业自身如何发展,政府如何规范和管理。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逾期应收账款和司法程序的繁琐以及对商业关系的“摧毁”作用,也导致商账催收市场存在并呈膨胀之势。
      开发商账催收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现代商账催收作为债务信息的传递者和中间人,能够协调商业矛盾,减小交易成本。管理严明、运作规范的现代商账催收业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是现代商业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
  • 如果经银行催讨,你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犯罪。
  •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
    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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