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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十年前,与老公婚前购房,房产证是两人名字,首付各出一半,婚后女方付贷了近一年,男方付清了余款(男方称此部分款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前并未告知女方有此笔钱)。八年后,卖掉了该房产,拿一半的钱重购置了另一套,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有贷款,用余的另一半钱装修并付贷,目前余的钱在男方手里。现双方感情不和,欲离婚,想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与老公婚前购房,房产证是两人名字,现双方感情不和,想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3-30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们婚后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您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您丈夫的财产具有法定继承权。
    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您丈夫死亡,发生继承关系,您有权主张分割房子的一半价值,剩下的一半房屋价值作为遗产处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与男方采用书面形式将该房屋约定为您的个人财产,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房屋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如果由丈夫的前妻抚养,孩子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于该房屋没有继承权,即无权要求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1、协议离婚是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分割、年老父母的赡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好《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开具结婚证所在地)婚登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离婚。
    2、法院会受理的。法院受理案子后,在庭审之前还要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无效则依法判决。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3、孩子的抚养问题。判决孩子归谁抚养,要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9个月的孩子,很大可能性判给女方。法律规定:哺乳期内孩子有女方抚养。
    4、婚前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是哪方的归哪方所有,包括有明确赠与依据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两个人具有同等的财产所有权和处理权。不过,分割财产,在法律上有两条规定值得注意:一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的一方可以占大份额。二是照顾女方的原则。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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