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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厂里上班不做了,去辞职,不给辞就说要辞职没有,要走就工资没有,我一个多月工资不要了。我就不去做了,过了十几天厂里寄了密函来说叫我五天以内去办辞职,不然后果自负

综合法律 2018-12-28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在和单位签订合同之后,从员工上班开始,合同生效。而员工辞职,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此份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员工再次和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
    1、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肯定是不对的,一般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申请,但是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直接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并获得补偿
    2、去劳动仲裁前,你首先需要提供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如打卡记录、工号牌、入职通知、同事证明等等
    3、如果去劳动仲裁,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社保金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有离职证明的劳资纠纷,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救助解决吗?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口头约定,所以没法证明你工资的数量。但是因为你们单位有给你发过5500的工资(最好是有转账记录),所以你还是能证明工资水平是5500。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止,每个月都是有双倍工资的。现在因为你手上有了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足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第
    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这几个月给你拖欠的社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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