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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网贷了十几家,还利息的钱己超过本金了,现没钱还了,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3-20 0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要是没及时还上钱的话,需要按约好的给逾期利息,而且约好违约金的也要按规定给。而在新型的网络借贷中,如果都说好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那么也需要按照规定来。  实际中,网贷平台能不能同时适用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首先就得区分下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这两种东西:  
    1、逾期利息  在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还没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有没有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没按时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上有规定的。  
    2、违约金  实际中,违约金就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地,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如果存在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和实际损失相当,也可以高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所以,跟民间借贷一样,在网络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也可以同时设定,但是需要注意地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后,现在的网络借贷中,为保证借款人能及时还款,都会同时说好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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