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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不知道和不认识债务人的情况下!由介绍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担保人为债务人做担保!如果债权人向担保人追责!请问担保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债权债务 2018-12-31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第175条规定: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23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  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由此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责任的行为。
    另外,还应注意,保证担保的保证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保证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债权担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需要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权人是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为担保债权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财产。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关于做担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以下相关的条款: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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