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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馨按摩院案件经过

1、案件地点:横峰县人民大道安馨按摩院、

2、事件经过:2013年11月18日凌晨01:20分左右我和徐某进入阳光医院对面的安馨按摩院,??进入室内徐某叫一个服务员进入包间按摩,我本人在大厅看电视等待;大概过了20分钟左右。老板问大厅的服务员说:到钟了吧,服务员说是的:然后老板自己进入包间敲门对徐某说时间到了。然后我就在大厅听见两人在争吵什么。我就出去问明情况后,就拖徐某出来回去,这时服务员说小费没结:一共130元,老板说台费免了,给100元小费算了。我就付了100元给那个女服务员;就拖徐某走出了室内,这是徐某还和老板、服务员争吵时间的问题,大概吵了十来分钟左右,大厅内就出现一个年轻男的短发矮个子也参与争吵,然后这个男的就进去室内包间方向拿了刀具放在衣服里藏着走出来,我当时就马上托徐某走出大厅扶他上车怕出事。走到室外的时候徐某和老板继续争吵按摩时间没到的问题,?我在劝说徐某上车回家,?这时候那个在室内拿刀的人和另个男人就过来了、2个男的一个是在室内拿刀具的,这个男的就骂徐某。然后徐某上前理论有打架的举动,这时候我就拦住徐某往大街方向推,我说不要打架算了马上回家,在我转身拦住徐某的时候,其中另个穿黑衣服的男子上前追打徐某,然后徐某向地税局方向跑去,就在这时候我就觉得我的腿部发麻不能走路了,用手一摸腿部都是血迹。身体和腿部失去知觉。当时我就叫老板说马上报警110和120送我上医院,我的腿部被刀子捅了;这时候我听老板讲,你干嘛捅他啊,这事情与他无关;然后那个女服务员好像拿电话打电话报警,因外面黑。我失血过多没看清楚报警没有。这时候我感觉流血过多有点半昏迷状态,只听老板说我背你到阳光医院,比较近;我说越快越好;到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缝合后就先住进33号病房。这时候时间意识凌晨2点多的样子;我已昏迷睡去。

2、18号下午我朋友姜秋龙来看我,问明情况后就给一个叫(外号明个儿)的一个人打电话问在安馨按摩院发生的事情;这个人是照着他的按摩院的;(明个儿)在电话里说当时2点多老板田太君是打了电话给他,他有事就没过来,后来不知道叫谁过来的,

2、18日早8:30分主治医师查房;初步检查神经2根断裂。必须做坐骨神经吻合术;医生建议必须做手术否则有残疾的可能;我们考虑后,通过朋友找到按摩院老板来医院商讨打架处理事情,当时老板说我是冤枉的,说那个人不应该捅我;然后说先不要报案,先把病治好;所以上午就没报案。下午报的警。然后就联系主治医师来阳光医院准备手术前工作,我这方面在筹集手术费,但是按摩院老板没有交手术费押金。因为时间紧促所以自己筹钱交了9仟元押金准备手术,

3、18日下午17:41分我们了报警、兴安派出所出警,警员李福星详细了解情况分别对我和徐某做了简单的笔录后走了。

4、20点40分进入手术室手术,手术时间进行2个半小时左右,结果坐骨神经断裂2根,肌肉血管严重断裂受伤;主治医师刘主任说:手术很成功,但是伤情比较严重,如果后期再3个月-6个月恢复不好,就会残疾;

5、19日上午院方通知费用不足欠款2700元了。下午我又交款3000元。

6、警方情况:23号朋友去警方了解情况说:安馨老板不承认是他叫的人,说是不认识那2个人也是客人;警方态度是让我受害人自己去找人,警方也调了监控说是没看见;等我们找到嫌疑犯在指正抓人;

这种情况怎么办?我现在在医院住院

刑事辩护 2018-12-20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5、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6、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7、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

  • 1、双方都是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  
    2、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可能涉及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 1、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
    2、打电话时,注意110接警员提示的要点,说明报警求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案由或事由、当时所在的位置等。讲述情况时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不夸大扭曲,如实反映。
    3、对于重大报警案件,报警人最好能告知更详尽的信息,如发案(发现)涉案的人数,涉案人的体态特征、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
    4、报警人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说明报警时所使用的电话号码,便于报警台与报警人联系。需要报警台为报警人保密的,报警台会采取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护报警人安全的工作。
    5、报警人要尽量提供警情发生的确切位置,对于陌生的地方,可通过观察周围的公交车站牌或典型建筑物来为出警民警提供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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