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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10月3日,到实习公司实习,并签署实习生实习协议书,实习期间是2013年10月3日至2014年7月14号,但是2013年11月29日下午被告知劳动合同截至今日为止,这样算是甲方违约么?我该怎么维权?到实习公司实习,并签署实习生实习协议书,这样算是甲方违约么?我该怎么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1-16 1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习期的有关合同规定可以参照签署关于正式合同的规定进行判断,同时如果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应当使用其他的法律法规。
  • 实习生实习期间不算试用期。
    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仍为学校所管理,是在执行学校的安排。
    用人单位仅仅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实习场所、环境、条件。学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因此,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属于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1、对方属于公司,其行为属于用工,不能用劳务合同隐藏实质的法律关系,你们的法律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关系。
    2、这种说法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解决。
    3、公司的培训属于普通培训行为,不是针对某个学员进行的专项培训,公司应该支付培训费,你们在离职时无须支付违约金。
    4、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学院依法获得证书的权利,是无效的。
    5、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你们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们一个月的工资。
  • 用人单位违约包括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责任:用人单位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劳动者违约包括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违约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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