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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北京某担保公司签订了《担保服务合同》,并支付了拟贷款金额50%的定金,约15000元。

事后,感觉不对劲,有上当的感觉,希望取消合同。但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要求撤回贷款申请或取消合同的,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经查,该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咨询。

该经营范围可否开展面向个人的抵押贷款担保服务?可否以不符合经营范围为由,认定签订的合同无效哪??如何理解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该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

该经营范围可否开展面向个人的抵押贷款担保服务?认定签订的合同无效哪?

抵押担保 2019-05-10 0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只需依据一般的合同法原理,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是分离的,要说联系也就是能抵押的范围了,担保物权相关法律列举了一系列禁止抵押的标的,那么将此纳入抵押合同的话,抵押合同可能只成立,而因为标的违法而不生效。其他的也就合同的一般构成要件:双方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无瑕疵、标的合法可能等。
  • 经济担保的目的  经济担保的目的在于使依亲属团聚移民美国的受益人在进入美国后不会因其某种原因领取或享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业金、救济金、补助金等或其他福利待遇,从而成为公众的负担。  对经济担保人的要求  
    (1)担保人必须是居住庄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属地)之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年龄至少年满18周岁;  
    (2)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其计算方式是担保人全家人数加上被担保人所得的人数总和,与联邦政府所规定的同样人数家庭的贫困线收入相比所得的百分比,  
    (3)担保人须为申请移民美国的亲属承担全部法律上的财务责任,包括对被担保人和提供贫困公共福利的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组织,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4)在获知被担保人领取贫困公共福利时,提供这种福利的政府组织或其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或强迫偿还该笔福利。担保人必须同意服从联邦或州法院对有关的法律诉讼所作出的司法判决。法律追诉有效期为10年。  
    (5)允许被担保入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同或独立担保,但任何经济担保签署人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政府贫困线参考规定(1997年标准):  家庭人口数贫困线标准(美元)  17,890  210,610  313,330  416,050  518,770  621,490  724,210  826,930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  担保人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最近3年税单的影印件,以证明在经济上符合担保资格。如果仅凭其收入尚不符条件,则可通过变通的方式以其资产证明具有维持收入的手段。但该资产必须证明可用于资助被担保人。  经济担保的有效期  由担保人所签署的经济担保书的有效期为:从担保书签署日期至被担保入归化为美国公民时为止。或被担保人在美国工作满40个工作分为止。工作分的计算以“社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准,累计计算时间从1996年12月31日以后起算。  对变更居住地址的通知规定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如果变更其居住地址,应在变更地址后30天内,按要求通知司法部或其指定机构,并通知被担保人居住地的州政府,如果违反规定,在经过通知或听证程序后,担保人将被处以250~2,000美元的民事罚款。如果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是在知道被担保人已领取贫困公共福利的情况下,将罚款2,000-5,000美元。  其他规定  担保人如果系美国现役军人(不包括接受训练者),申请其配偶或子女来美,其收入不低于联邦贫困线即可。  被担保人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下,如无贫困福利机构的资助,将不能解决食宿问题,可作为例外处理并报司法部。  被担保人或其子女受到配偶或配偶的家人之残酷虐待而求助于贫困福利机构,将作为例外处理。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解释确立了担保人在无效担保合同下的追偿权问题,开创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
    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在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原本是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的责任人,担保人的责任只是一种代偿。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担保责任,责任与权利通常不成比例。
    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则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而担保人的过错只是确定担保人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不能改变这种责任为代偿责任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则没有规定。
  •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⑷抵押担保的范围;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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