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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遗产纠纷,爷爷1966年死的,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房子两度重建,并拿到房产证。现在还是判和另外两个弟妹是共有财产。表示对此法律不解。请教到有的律师说是因为现在要和谐,所以只有有份都不讲时效的,有这种说法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还是判和另外两个弟妹是共有财产。有这种说法吗?

继承 2019-01-27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已经发生继承,遗产就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现在起诉就是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没有时效的问题。
    但是,如果当初有遗嘱,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你们不知道,现在起诉就超过诉讼时效了。
    另外,一个继承人想过户,没有其他继承人的配合是很难的,房产部门一般不会办理,一般房产部门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表达放弃继承的意见。
  • 您好!遗嘱继承,因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公证,起诉法院的诉讼费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遗产分配份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分割遗产;
    2,向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起诉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起诉状、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起诉状中重点写明需要继承房产的情况、继续纠纷主要过程;
    4,法院判决后,继承人拿法院的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原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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