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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曾经嫖娼别抓罚了500块钱,但没开票据也没有拘留,我会有案底吗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票据纠纷 2019-02-01 12: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嫖娼被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是情节较轻的,可是单处拘留,也可是拘留加罚款;如情节较轻的,只拘留不罚款,或者只罚款不拘留。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如果判处有罪就有案底。  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 刑事拘留 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只是被怀疑涉嫌犯罪,只有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犯罪。
    前科指以前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公安那记录肯定是有的,但不属于前科,也就是案底。
  • 你好,关于嫖娼处罚法中规定的内容:
    (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
    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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