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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公司员工离职后,在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因公司未和她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资。

现已在经理办公室资料柜里找到她离职前签订的合同原本1份,而存放在人事部档案里的另一份原件劳动合同不翼而飞,根据元公司人事专员所称,确实在人事部保存着一份她的劳动合同;因为仲裁申请人和人事部在同一办公室办公,我们怀疑她在离职前偷走了人事部存放的劳动合同。

请问:我公司能告她诬告或咋骗吗?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资料吗?

仲裁 2018-12-25 0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根据我国《劳动法》和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以级别管辖为主,以属地管辖为辅;
      
    (2)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以级别管辖(或特殊管辖)为辅;
      
    (3)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3,适用的法律及处理程序不尽相同:
      
    (1)处理人事争议案件,除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适用劳动法外,其他争议均按人事法律法规处理;
      
    (2)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则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处理程序上,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也可依法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能依法按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先行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离职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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