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长春规划院是事业单位,隶属于长春规划局。该单位主要业务是城市规划设计,副业为建筑设计,设计资质为乙级,三年前该单位领导突发奇想,把建筑设计资质无偿转给社会人员成立公司,并把原单位事建筑设计的七名同志一并划入新公司,这七人并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为事业身份,也没有与新公司签署新的劳动合同,该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及欺骗国家取得甲级资质,这七名同志向原单位反应此事,希望回到原单位工作,单位领导以改革不能失败为由拒绝,期间停发工资奖金,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改制重组 2008-11-28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