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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上访人:郝迎雄,男,汉族,1967年12月6日生,住榆林清涧县宽洲镇东门湾村。上访人:辛海旺,男,汉族,1971年6月15日生,住榆林市清涧县秀延镇郝家巷。被申上访人:清涧县东风水电站。法定代表人:郝奇伟,该站站长。请求被上访赔偿:1.不履行清仲字(2008)第04号生效裁决给申诉人造成的损失。

履行清仲字《2008》第4号裁决.事实和理由:郝迎雄、辛海旺于1997年3月1日,以“父退子顶”的原则到清涧县东风水电站参加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十几年来享受与水电站正式职工相同的待遇,到2008年11月,清涧东风水电站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不连续计算,不补缴养老保险费,降低工资待遇,我们表示不同意,水电站就口头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们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清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清涧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1月6日作出清仲字(2008)第04号裁决,裁决书生效后,清涧东风水电站拒不执行。我们向清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清涧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清法执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我们又根据《民诉法》217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榆中法民二终字第00200号民事裁定书,(2012)陕民二申字第00049号民事裁定书,均认为清仲字(2008)第04号裁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驳回了我们的起诉。???法院不管,清涧人民政府已不理。我们走投无路,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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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19-01-03 01: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当当地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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