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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想以我的名义买房,但如果我结婚,离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8-04 1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 结婚后如果一个人用个人财产出资买的房子,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则属于共同财产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离婚时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算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而父母名下的房产一般属于父母所有,故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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