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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有正义有能力的的律师帮助,我简单说明一下我家的情况,我爷爷已去世多年,留有平方五间,就这五间房的继承上产生了纠纷。爷爷有六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五年少时就生病去世。老大无劳动能力已属于国家五保人员,老二口头放弃继承该房产。老六现想将五间房过户给老大,老大无子女。老六想待老大百年归老后独吞。当时老六要我们签字过户到老大的名下,没有写老大归老后房产分割问题,现在我们同意过户给老大,但是不放弃继承权。想在房屋过户之前与老六老大等签订不放弃继承协议才可过户。老六不同意,估计是老六已经商讨其他姊妹兄弟他们进行分割,把我爸爸这份给吞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继承 2018-12-21 1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 你好:第一,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份红利属于遗产范畴,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系你父亲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分割,应当先将房产的一半分出为你你奶奶所有,剩下一半的由你奶奶及你奶奶的子女依法分割。你父亲早于你爷爷去世的话,那么你享有代为继承权,只能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遗产的份额。
    第三,你奶奶所享有的该房产份额系你奶奶的婚前个人财产。
    由于你奶奶再婚,按照法律规定,将来一方不在时,另一方都有继承一方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建议还是立份遗嘱。
  •  法律明确规定,儿子有这4种行为之一,就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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