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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交首付买的房,户主写男方名字,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但是按揭也是父母给的;如果离婚了女方这房子归谁

离婚 2018-12-21 1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住房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该住房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两位当事人姓名,那么住房产权是两位共有,在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分割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父母婚前出资部分,如果没有事先书面约定是赠与子女个人所有,那么父母的出资属于对双方当事人的赠与。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父母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
    1.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
    2.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3.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4.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
    针对以上情况处理方式:
    1.父母出资购房是在夫妻结婚前,应当视为父母赠与子或女一方当事人的,因此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但有约定赠与是给夫妻双方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
    2.父母出资购房是在结婚后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3.父母出资购房后,房产证上无夫妻一方的,视为父母的所有权,不参与分割。

  • 1、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由夫妻双方均分。
    2、婚前一方父母的出资,属于赠与,且已经交付,故该赠与在非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无法撤销。就该笔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女方获得10-30%的比例。涉及重大财产,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请记住我的手机号码,欢迎来电咨询。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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